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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同行

醫療技術一日千里,大大提升了危疾的治癒率,但我們仍無法遏阻危疾的重臨。除了每次治療疾病的使費外,康復護理的費用亦會為我們及我們的摯愛帶來沉重經濟壓力,尤其是一些常見老年危疾如腦退化症及認知障礙症,都需要長期及持續的支援與照顧。

 

為此,忠意人壽(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特別設計出跨越同行(「本計劃」),一份提供高達投保額1000%的危疾保障計劃。如受保人不幸患上指定危疾,除可獲一筆過賠償外,本計劃更會提供每月入息,為您提供持續的經濟支援,伴您跨越困境,與您同行康復之路。

涵蓋139種疾病

本計劃為69種嚴重疾病、69 種早期或非嚴重疾病1及1項手術切除良性腫瘤提供保障。

就癌症、中風、心臟病發作及腦退化疾病[2]提供高達6次賠償

在符合相關等候期5的要求下,就癌症、中風及心臟病發作提供高達4次多重嚴重疾病保障3,4賠償,亦會就亞爾茲默氏病 / 不可還原之器質性腦退化疾病提供1次多重嚴重疾病保障3,4賠償。在索償嚴重疾病保障後,就亞爾茲默氏病 / 不可還原之器質性腦退化疾病於本保障下之索償不設等候期。每次賠償金額為投保額的100%。

針對癌症、中風及心臟病發作提供即時每月現金,總額高達投保額的120%

如受保人於85歲前罹患癌症、中風或心臟病發作,本計劃除了會就該危疾支付嚴重疾病保障或多重嚴重疾病保障3,4外,亦會連續12個月每月提供相等於投保額的2%之3大危疾同行支援保障。此保障將提供高達5次合共為投保額的120%之賠償。即使受保人於保障賠償期內不幸身故,除了身故保障外,本計劃亦會支付本保障於該次賠償餘下的應付金額,助您的摯愛安然走過艱難時刻。

為腦退化疾病[2]或傷殘患者連續提供高達120個月的現金流以支援長期護理需要

如本計劃於受保人85 歲前已就亞爾茲默氏病 / 不可還原之器質性腦退化疾病作出嚴重疾病保障或多重嚴重疾病保障3,4賠償,而且受保人於30分為滿分的簡短智能測驗中取得10分或以下,本計劃還會連續120個月,每月提供相等於投保額的1%之腦退化同行支援保障6


此外,本計劃亦提供傷殘同行支援保障6。如受保人於70歲前無法進行6項指定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任何3項,包括洗澡、更衣、餵養、如廁、移動能力及行動能力,且連續6個月需要他人提供協助,本計劃會連續120個月每月提供相等於投保額的1%之賠償。

市場首創*:提供額外投保額的20%,保障因癌症而需進行指定手術引致對日後生活造成的嚴重影響

如本計劃已就受保人所患癌症支付或應付嚴重疾病保障或多重嚴重疾病保障3,4,且受保人須於該癌症首次診斷日期起計的3年內及保障年期結束前接受嚴重面容重建手術、雙側全乳房切除術、永久造口、永久性管餵食或截肢,本計劃會額外支付相等於投保額的20%的癌症創傷支援保障


*根據截至2023年9月與本港主要人壽保險公司之危疾計劃作比較。
即使曾就嚴重疾病索償,仍可享有投保額的20%之身故保障

若受保人不幸身故,並於生前從未就嚴重疾病保障作出索償,本計劃將支付投保額的100%之身故保障及任何終期紅利7。若受保人曾獲得嚴重疾病保障賠償,仍可獲投保額的20%之身故保障,助您的家人渡過困境。

註:

1. 每種早期或非嚴重疾病只可獲1次賠償。原位癌及冠狀動脈成形術最多可獲支付2次賠償,但每名受保⼈於本計劃下所有簽發保單之合計賠償金額不可超過50,000美元。就專注力失調及過度活躍症、自閉症及妥瑞症,本保單只會就其中一種疾病作出支付,每名受保⼈於同一基本計劃所有簽發的保單下就該3種疾病最高累計賠償額為50,000美元。有關每種早期或非嚴重疾病的賠償限額,請參閱保單保條款。

2. 腦退化症指亞爾茲默氏病 / 不可還原之器質性腦退化疾病。就亞爾茲默氏病 / 不可還原之器質性腦退化疾病,只可獲賠償嚴重疾病保障或多重嚴重疾病保障1次。

3. 當已支付嚴重疾病保障賠償後,本計劃會就癌症、中風及心臟病發作提供最多4次多重嚴重疾病保障賠償,以及就亞爾茲默氏病 / 不可還原之器質性腦退化疾病提供1次多重嚴重疾病保障賠償。亞爾茲默氏病 / 不可還原之器質性腦退化疾病的索償僅適用於未因該疾病作出嚴重疾病保障賠償的情況。

4. 就癌症、中風及心臟病發作所提供的多重嚴重疾病保障,會於受保人之100歲時終止;而就亞爾茲默氏病 / 不可還原之器質性腦退化疾病所提供的多重嚴重疾病保障則會於受保人之85歲時終止。

5. 癌症、中風及心臟病發作的等候期如下:
 
癌症:
- 如下一次癌症為新癌症並與之前任何一次癌症不相關,該下一次癌症的診斷日期必須與所有之前的癌症或嚴重疾病的診斷日期(以較後者為準)相隔不少於1年;及
- 如下一次癌症為之前任何一次癌症的復發、擴散或延續,該下一 次癌症的診斷日期必須與所有之前的癌症相隔最少3年,及與上一次嚴重疾病的診斷日期相隔最少1年。
中風:
- 如下一次中風與之前所有的中風不相關,該下一次中風的診斷日期必須與上一次癌症或上一次嚴重疾病的診斷日期(以較後者為準)相隔不少於1年。
心臟病發作:
- 如下一次心臟病發作與之前所有的心臟病發作不相關,該下一次心臟病發作的診斷日期必須與上一次癌症或上一次嚴重疾病的診斷日期(以較後者為準)相隔不少於1年。
 
如受保人於70歲或之後確診下一次癌症,而下一次癌症為前列腺癌並為上一次前列腺癌之延續或與之相關,則受保人須於前列腺上一次癌症診斷日期及前列腺下一次癌症診斷日期(包括首尾兩天)期間已接受或正接受由相關醫學範疇的註冊醫生建議的積極治療,方可獲得支付多重嚴重疾病保障。該積極治療必須為醫療需要。

6. 保單只會就腦退化同行支援保障或傷殘同行支援保障其中一項作出賠償。如受保人於獲取腦退化同行支援保障或傷殘同行支援保障之每月現金賠償期間離世,本公司將立即終止支付每月現金。

7. 於保單仍然生效時,終期紅利(如有)將最少每年更新1次。終期紅利(如有)的實際金額於行使終期紅利鎖定選項或應付時,按本公司之絕對決定權而釐定。 一旦已支付或應付嚴重疾病保障時,終期紅利將不再提供。

跨越無限保


忠意人壽(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跨越無限保(「本計劃」)是一份包含儲蓄成分的終身危疾保障計劃,旨在爲您提供全面保障,範圍涵蓋未知疾病保障,及為癌症、中風及心臟病提供無限次賠償1,2,更會於第10個保單週年日前為嚴重疾病或身故提供額外保障3,在您整個康復過程中持續提供充足的保障。本保險計劃是一份可給予初生嬰兒及兒童的珍貴禮物,可讓您於孩子出生前投保,並由您懷孕開始時為孩子提供充足保障4。此外,倘若孩子不幸在22歲前被首次確診癌症,本計劃更會提供額外保障5。本計劃亦為主要器官功能損害提供保障,在您的人生路上給予您和家人全面而強大的支持。您亦可以選擇累積賠償額或鎖定回報6賺取非保證利息7並支援未來財務需要。

加愛無限保


忠意人壽(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加愛無限保(「本計劃」)旨在爲您提供全面保障,並為癌症、中風及心臟病提供無限次賠償1,2,在您整個康復過程中持續提供充足的支援。本計劃亦為主要器官功能損害提供保障,在您的人生路上給予您和家人全面而強大的支持。即使因先天性狀況患上的兒童疾病或影響兒童精神健康的兒童疾病亦同樣受保。您亦可以選擇把您的計劃轉換至其他人壽保險產品3

2024年6月30日前投保可享高達首個保單年度之16%的保費回贈